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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教育部普通高校修购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8-08-06    作者:.     来源: 实验室设备管理处     点击: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司《关于编制2009年直属高校修购资金项目预算的通知》文件精神(教财司函[2008]152号),2009年度我校修购资金(设备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提高我校修购项目整体立项的成功率,现将此次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申报项目应直接与本科教学、实验相关。

2.集中资金、重点建设、兼顾一般。

3.重点支持本科教学设备的补充和更新、实验室开放、创新创业项目、与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有关的项目、实习基地建设项目及公共教学设施建设项目。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工作采用项目管理的方式进行。由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申报、实施和接受验收等各项工作。

三、申报要求

1.要求申报项目目标明确,项目内容符合学院实验教学体系内涵要求和实验室中长期发展规划,可操作性强,且具备相关基础条件。项目文本中应详细说明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经费预算,实施期限(分年度实施计划),分析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预期效益等情况。

2.申报设备购置类项目,必须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报告;

(3)仪器设备购置明细表。

四、评审办法

由实验室设备管理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校内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论证与评审。

五、修购专项资金的使用

本次修购专项资金申请如获批准,将完全按照申报项目内容实施建设。

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08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文本等相关资料及电子版报送实验室设备管理处(综合办公楼506室)。

联 系 人:刘莉

联系电话:82190231

电子邮箱:jhk_sys@nefu.edu.cn

实验室设备管理处

2008年6月27日

附件1:200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修购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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