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座人员使用实验中心实验室从事科研活动需至少提前两周提交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客座人员自行解决药品和低值易耗品,若需实验室帮助购买物(药)品,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客座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守则,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开展工作,否则造成的后果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客座人员在使用仪器设备时,需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实验室人员需认真、及时、准确填写实验室工作日志和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实验教学中心对客座人员有偿开放,其管理费用标准按每人每周10-20元收取 (大型仪器使用费按学校规定另行收取)。实验室管理费由各实验室记帐管理,各实验室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经费管理办法。
具体流程:
客座人员提前一周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表》(点击下载)↓ 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填写安排意见↓ 实验室管理教师签字↓ 客座人员进入实验室准备实验,并填写《实验室使用登记表》(点击下载)、《野生动物实验教学中心客座科研人员安全责任书》(点击下载)↓实验室人员签字,《实验室使用登记表》 、《野生动物实验教学中心客座科研人员安全责任书》留存实验室备案↓ 客座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始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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