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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书

发布日期:2018-08-08    作者:     来源:     点击:

野生动物实验教学中心

__________实验室___________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配合校、院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实验室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

各实验室主任和实验管理(技术)人员应遵守各项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确保所辖实验室工作正常运行,落实安全制度,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并签定安全责任书,确保无安全隐患。对不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人员,实验室责任人必须及时制止其行为,对严重违反者停止其工作。

在实验室使用者严格遵守各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前提下,实验室管理(技术)人员须确保以下安全工作:

1.实验室教学、科研的正常运转;

2.实验室的环境安全(门、窗、水、电、火、气等);

3.实验室的药品存放安全;

4.实验室的生物安全;

5.实验室的网络、信息安全;

6.实验室的实验仪器设备安全;

7.实验室的实验技术安全;

8.实验室废物、废液、废气等安全处理。

本事项自2008年9月1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野生动物实验教学中心解释或补充。

实验室管理(技术)人员签字:

实验室主任签字:

实验中心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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