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在人才培养中有着同样的重要作用,为了满足教学需要。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学校决定对教学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1.本次调整只针对现有的技术人员,各实验室技术人员只能减少不能增加。
2.实验人员分两个系列设岗,实验教师系列与实验教学辅助系列。
实验教师由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实验教师必须具有独立指导实验的能力。并承担实验教学与科研任务。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规划。负责实验课程的建设与实验项目的开发。
实验室确实需要准备人员或专项技能的实验人员,经学校批准可设实验教学辅助岗,实验教学辅助人员由中级职称以下人员担任。
实验人员实行坐班制。
3.鼓励教师、研究生兼职实验室工作。新参加工作的教师
在任见习助教或助教期间须有半年以上实验室工作经历。
4.实验室主任必须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
5.为了提高实验人员的整体素质。本次调整和改革后,再充实到实验教师系列的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6.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实验教师职称评定与教师系列同等待遇。
7.实验教师系列的教学津贴按实际教学工作量发放,并发放30%的岗位津贴;实验辅助人员只享受岗位津贴。
8.各院(部)要认真负责,实行公开竞聘。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严禁因人设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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